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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新北区圩塘中学教学楼新建工程检测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公章) | 常州市新北区圩塘中学 |
项目名称 | 常州市新北区圩塘中学教学楼新建工程检测 |
招标编号 | / |
招标内容 | 本项目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内容以满足现行质量验收规范、现行质检验收规定、工程质量创优目标及发包人提出的检测项目要求的前提下,除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电梯、防雷、消防检测、消防查验、桩基检测、基坑监测内容以外,包括但不限于规划红线范围内工程项目所有质量检测内容。 |
项目估算价 | 约19万元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①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备案证书》,内容必须包括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备案检测(备案检测应含建筑节能工程专项检测、室内环境备案类检测、市政工程备案类检测、建筑水电备案类检测、墙体材料备案类检测、饰面材料备案类检测、防水材料备案类检测、门窗备案类检测等内容); ②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内容须包括:建筑材料检测、建筑结构与构件(或主体结构工程)。 ③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投标项目负责人要求 | 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合格证 |
评标办法 | 详见附件三 |
公告时间 | 2025年4月3日-2025年4月8日 |
报名时间 | 2025年4月3日-2025年4月8日 (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 |
报名地址 | 常州承宇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中路18号5楼) |
报名所需携带资料 | 1.零星工程投标报名表原,零星工程投标报名表需填写完整(加盖公章2份,格式详见附件); 2.企业营业执照、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备案证书、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核发的《计量认证证书》、项目负责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合格证;(复印件2份并加盖公章) |
资料费 | 现场报名,投标单位于报名现场缴纳资料费100元整(现金)。 |
投标保证金(元) (如有) | 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必须于截止时间前将保证金从基本账户汇入到保证金专用账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户名:常州承宇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三井支行 账号:1099000000023105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规定的金额递交投标保证金。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保证金在途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如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到账,作未缴纳投标保证金处理。 |
资格审查时间 | 同开标时间 |
资格审查地点 | 常州承宇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中路18号5楼) |
开标(投标截止)时间 | 2025年4月11日下午14:00 |
投标、开标地址 | 常州承宇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中路18号5楼) |
代理、联系电话 | 龚工 0519-81009985 |
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 | 孙工 0519-85770012 |
备注 | 招标文件等相关信息将于报名截止后统一发送至报名成功的单位所提交的邮箱中(详见零星工程投标报名表),因未能及时了解相关最新信息所引起的投标失误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
附件一:
资格审查的相关资料
一、资格审查需携带资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第二代身份证;
2、零星工程投标报名表(详见附件)
3、企业营业执照;
4、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5、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备案证书;
6、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核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
7、项目负责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合格证;
8、 被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凭证原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非社保手册),缴纳时间为2025年1月至2025年3月连续三个月;
9、外地检测单位须办理备案登记手续,提供“常州市《外地进常检测单位信用管理登记表》
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签到,并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未按以上要求,其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予以否决。
特别提醒:
(1)上述资格审查资料(身份证除外),需提供三份有效复印件,(资审材料必须按上述顺序单独密封胶装成册,复印件每页加盖单位公章);
(2)除身份证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不用装袋、密封,其他资格后审资料必须一起胶装、密封(注:密封袋骑缝处须加盖报名企业公章)、标志(注:密封袋上注明工程名称、报名企业全称并加盖报名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补充资料。
(3) 企业法定代表人办理招投标事宜可不提供授权委托书。
(4) 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按上述要求提供以上资料的作资审不合格处理。
备注:
一、本工程所有的资审资料,都必须在有效期内。如有关的资审资料在年审中的,资审时必须出具发证单位有关证明;如有关的资审资料已经年审通过的。
二、本工程资审合格单位不满3家,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附件二:
常州市新北区圩塘中学教学楼新建工程检测
投标报名表
招标单位 | |
项目名称 | |
项目地址 | |
投标单位报名情况 | |
投标单位(盖章) | |
资质等级 | |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 |
投标项目负责人 | |
授权委托人 | |
联系电话 | |
联系邮箱 | |
投标报名接受人 审查意见 |
审查人签名: 日期: |
备 注 | 1.投标报名人应如实填写; 2.所有资料由接受人审查后退还,复印件留存; 3.投标报名结束后,招标人应进行汇总,并送单位领导小组备案。 |
附件三:
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投标单位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报价超过控制价为无效标,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人,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注:1、在所有有效投标文件中,若投标报价相同,则随机抽取确定。
2、本工程招标公告中的评标办法与招标文件中的评标办法不一致时,以招标公告中的评标办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