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和采购公告
 
长江岸线造林绿化工程-长江北路(G346以北)绿化工程
更新时间:2022-03-26 点击:1234 项目编号:

长江岸线造林绿化工程-长江北路(G346以北)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公章)

江苏常州滨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名称

长江岸线造林绿化工程-长江北路(G346以北)绿化工程

招标编号

/

项目地址

新北区

项目估算造价

391万元

招标内容、数量用途

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的全部工程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单位需持含有园林绿化经营范围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经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备案、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投标人项目经理要求

申报项目负责人一名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到场要求

在开标时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及投标项目负责人必须带好本人身份证准时到场参加开标。

评标办法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公告发布时间

2022326日至2022年329

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同公告发布时间;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①零星工程投标报名表原件(加盖公章2份,格式详见附件)②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2份,加盖公章)③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人章2份)④被委托人第二代身份证或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份,加盖公章);

3、报名现场支付资料费现金300元整;

4、报名地点:常州承宇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中路18号5楼)

投标保证金(元)

78000元,投标单位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保证金从基本账户汇入到保证金专用账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户名:常州承宇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万达支行

账号:10614301040016388

资格审查时间

同开标时间

资格审查地点

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中路18号5楼开标室

开标(投标截止)时间

2022年48日下午14:00时

投标、开标地址

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中路18号5楼开标室

联系人、联系电话

罗挺  0519-81591069   蒋鑫晨 13601500608


附件一:

零星工程投标报名表

招标单位

江苏常州滨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名称

长江岸线造林绿化工程-长江北路(G346以北)绿化工程

项目地址

新北区

投标单位报名情况

投标单位(盖章)


资质等级

/

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


投标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手机)


邮箱地址


投标报名时间


投标报名接受人

审查意见

审查人签名:       日期:

1.投标报名人应如实填写;

2.所有资料、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该相符,原件由接受人审查后退还,复印件留存;

3.资格审查需携带资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第二代身份证、投标项目负责人第二代身份证;(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3)保证金汇款回执(加盖单位公章); (4)零星工程投标报名表(详见附件一)。

特别提醒:

1、以上所有资格审查资料需提供原件及二份有效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除身份证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不用装袋、密封,其他资格审查资料必须一起装袋、密封,在资格审查前一次性递交,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补充资料。

3、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按上述要求提供以上资料的作资审不合格处理。

4、投标单位必须录入“常州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系统” 并通过审核。未录入“常州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系统”,未通过审核的均作资审不合格处理。

5、投标项目负责人在常州市工程交易网查询无在建工程,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特别

提醒

1、所有投标人员必须佩戴口罩,进入投标现场前必须主动提供“我的常州APP”健康码(必须为绿色)及健康承诺书原件(详见附件三),如未提供,不得进入进行投标工作。

2、体温如超过37.2°不得进入进行投标工作。

3、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进行投标时必须严格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

4、未按上述要求一律拒绝投标或报名工作。

5、请各投标单位充分预留门卫来客登记时间,如因检测不通过不能参与投标工作,后果自负。

 


附件二:

评标办法

一、当投标人按照招标公告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资格审查材料的单位≤20家时,直接进入资审、开标程序;当投标人按照招标公告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资格审查材料的单位>20家时,按签到顺序先抽取代表本单位的序号,再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12家单位进入资审、开标程序,未入围单位直接退回材料离场。

二、商务标:

确定有效投标报价:

凡符合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纪要等有关招标实质性要求,且在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及以下的投标报价均为有效投标报价,未能实质性响应上述有关招标要求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

三、打分(100分)

1)确定评标基准价:通过相关投标数据合成确定评标基准价,高出或低于此基准价相应扣分。评标基准价=(A×50%+B×30%+C×20%)×K;

2)A=本次招标项目最高投标限价×(100%-下浮率△);

     B=在规定范围内的本次投标除C值外的任意一个有效投标价;

     C=在规定范围内的本次开标最低有效投标价  

规定范围为:高于[(本次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平均值×0.7+本次招标项目最高投标限价×0.3)×0.75]的有效投标报价;

上述投标限价和评标价均应扣除 (暂估价+暂列金额)后计算,本工程 (暂估价+暂列金额)为 0万元。

K为下浮系数,取值范围为96%、96.5%、97%、97.5%、98%、98.5%、99%。

3)各有效投标价扣除(暂估价+暂列金额)后与评标基准价比对,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高出或低于此基准价相应扣分,每高或低1%扣(0.6、0.7、0.8)分。具体扣分值在开标后评标委员会所有评委确定有效标后由招标人代表进行随机抽取。(按内插法,四舍五入取两位小数)。

注:①Δ 为以最高投标限价为基数的下浮率,本工程为:18%、19%、20%、21%、22%、23%、24%、25%、26%、27%共10个数值(绿化工程)。②C值的确定:按公式计算出本工程的规定范围,在此规定范围内的最低有效投标报价即为C值。③(不含C值)B值随机抽取确定。④开标时有效标少于等于3 家的,不再合成计算评标基准价,最低有效投标报价即为评标基准值。

4)所有抽签均在开标后评标委员会所有评委确定有效标后由招标人代表进行随机抽取。

5)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ABC合成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调整除外。

四、定标

以上各项得分相加即为投标人的评标总分,评标总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评标总分相同,则选择其中投标报价低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评标总分相同,投标报价也相同,当场按签到顺序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

注意事项:

1、一旦发现中标单位存在非法转包、转让、挂靠等行为的,将依法进行处理,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本工程招标公告中的评标办法与招标文件中的评标办法不一致时,以招标公告中的评标办法为准。

 

 

 

 

 

 

 

 

 

 

 

 

 

 

 


附件三

健康承诺书

兹证明         (身份证号:                       )(授权委托人)为我公司员工,居住地址:                      本公司承诺下列情况:

  1. 该同志14天未到过新冠病毒重点疫情及高风险地区,未接触重点疫情及高风险地区人员,未接触过新冠病毒疑似或确诊患者,未接触途径重点地区在常隔离观察的人员。该同志未出现过发热、咳嗽症状,身体状况良好。参与投标或报名时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若有隐瞒或不实之处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2. 承诺该同志在进入开标现场之前,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措施,预留足够时间到达开标现场,配合门卫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和来访登记,未佩戴口罩及现场测量体温超过37.2℃的,不进入参与投标。

  3. 进入开标会场,必须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必须显示绿色)及健康承诺书。在投标过程中严格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主动隔开至少一米距离,不互相交谈、不中途摘下口罩、不在大楼内串门、扎堆、抽烟等。

  4. 严格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承诺自开评标之日起,如有确诊为新冠肺炎、出现疑似症状被医学观察或被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务必第一时间通知招标人。

    以上情况本公司已经过认真核实,参与投标或报名时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并在此郑重承诺,若有隐瞒或不实之处,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授权委托人签名:             投标人 (盖章):

    联系电话:                   法人代表 (签字或盖章):

    日期: 2022             日期: 2022         

    附注:本承诺书在到达开标现场后主动提供,无需装订入资审材料。

 

 
联系人:费女士  电 话:0519-81009985  手 机:15061998290  邮 箱:825990080@qq.com  地 址: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中路18号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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