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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莱蒙都会商业街(A1~A6)公共卫生间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常州承宇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中路18号5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7月21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承宇竞磋-20230712
项目名称:莱蒙都会商业街(A1~A6)公共卫生间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28011.93元
最高限价:528011.93元
采购需求:对莱蒙都会商业街(A1~A6)公共卫生间进行改造、维修。
合同履行期限:50日历天(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
(3)投标供应商需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4)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7月12日至 2023年7月14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至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常州承宇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中路18号501室)
方式:电子邮件
售价:500元/份(现金缴纳)
截止时间:2023年7月21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中路18号501室
时间:2023年7月21日14点 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中路18号501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现场报名需提供资料
(1)报名申请表(原件,格式见附件);
(2)法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
资料齐全、符合要求的由代理机构发放招标文件,报名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开标后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3)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格式见附件)。
2、如有需要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3、磋商文件售后一概不退。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概不退还。一经报名,投标人不得更改为其他投标人名称。
名 称:常州市莱蒙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钟楼区莱蒙都会商业街5-238号
联系方式:15312573515
名 称:常州承宇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中路18号501室
联系方式:0519-81009985
项目联系人:蒋工
电 话:0519-81009985
附件1:
投标报名申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全称(公章): |
现委托 (被授权人的姓名)参与常州承宇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此项目的投标报名工作。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答疑补充等相关文件都须供应商在相关网站上下载,本单位会及时关注相关网站,以防遗漏,并承诺不以此为理由提出质疑。 法人代表人(签字并盖章): |
拟投项目负责人姓名: |
被授权人姓名: 联系电话: |
第二代身份证号码: |
接收招标文件指定电子邮箱: |
注:本表以上内容填写均需打印,以下内容需由被授权人本人在代理机构报名时现场填写。 |
报名时间: |
被授权人签字: |
*注:投标人应完整填写表格,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全部责任。
附件2: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为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供应商形象,本单位在参与政府采购过程中,自愿作出以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二、本单位已经阅读并充分理解《常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自愿按照《常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发生失信行为将记录并公开到“信用常州”、常州市政府采购网。
三、本单位提供给注册登记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司法部门、行业组织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交的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四、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动接受行业监管,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违法失信经营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五、承诺本单位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
六、承诺本单位自我约束、自我管理,重合同、守信用,不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宣传、违约毁约、恶意逃债、偷税漏税、价格欺诈、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七、承诺本单位在信用中国(江苏)网站中无违法违规、较重或严重失信记录。
八、承诺本单位提出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
九、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作出的其他承诺。
十、承诺本单位承诺本单位若违背承诺约定,经查实,愿意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和信用管理部门相应的规定处罚,承担违约责任,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一、承诺本单位同意将以上承诺事项上网公示,违背承诺约定行为将作为失信信息,记录到常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并予以公开。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