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和采购公告
 
新北区上道路小型拖拉机2022年第三方检验服务项目
更新时间:2022-02-20 点击:1268 项目编号:承宇采公20220125

零星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公章)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农业农村局

项目名称

新北区上道路小型拖拉机2022年第三方检验服务项目

项目地址

常州市新北区

招标编号

承宇采公20220125  

项目估算造价

 16.5/年

招标内容、数量、用途

新北区上道路小型拖拉机2022年第三方检验服务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能承担本项目的企业

评标办法

详见评标细则

报名时间

2022221日至2022222

报名地址

常州承宇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中路18号5楼)

开标(投标截止)时间

2022223日下午14:00

投标、开标地址

常州承宇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中路18号5楼508室

联系人、联系电话

刘女士0519-81009985  邵工0519-85101287 

 

 

零星招标公告

常州承宇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受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农业农村局的委托就新北区上道路小型拖拉机2022年第三方检验服务项目进行采购招标,欢迎符合投标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项目名称:新北区上道路小型拖拉机2022年第三方检验服务项目项目内容:新北区上道路小型拖拉机2022年第三方检验服务项目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工期要求:壹年,合同一年一签

质量:合格且满足相关国家规范与标准。

二、投标人必须符合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投标人必须具有完成本项目的许可和能力。

3、投标人必须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协议。

4、投标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采购招标中同时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或不同投标人中有相同股东的,均不得在同一采购招标中同时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人不允许分包转包项目。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22221日至20222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常州承宇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中路18号5楼)

3、报名需提供资料

1)零星采购投标报名表(加盖公章一份,格式详见附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已年检)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人章一份,格式详见附件)

4)被委托人第二代身份证或有效证件

(以上资料请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企业证书及身份证或有效证件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四、时间安排等事项:

1、采购文件的获取:

1)报名结束后发送电子邮件

2)招标文件发送时间:2022222日,下午5:00-5: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3、投标文件的接收:2022223日下午1400前,投标文件密封送至常州承宇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中路185508室)

4、开标:2022223日下午1400招标小组开始评标。

5招标文件资料费:500/份

五、特别说明:

参加招标的供应商若认为招标文件的资格要求和技术要求有倾向性或不公正性,可在报价截止期2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我公司提出。对于没有提出澄清要求又参与了该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将被视为完全认同该招标文件,报价截止期后不再受理针对采购文件的相关质疑和投诉。

六、资格审查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开标时需携带投标文件及以下资料到常州承宇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中路185508室)参加开标会议:

1)零星采购投标报名表(加盖公章三份,格式详见附件);

2)提供三份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原件三份,格式详见附件);

4)被委托人第二代身份证或有效证件(需提供原件及三份有效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备注:

①所有资格后审资料必须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

②除身份证原件、保证金收据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不用装袋、密封,其他资格后审资料必须一起装袋、密封(注:密封袋骑缝处须加盖报名企业公章)、标志(注:密封袋上注明工程名称、报名企业全称并加盖报名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补充资料;

③企业法定代表人办理招投标事宜可不提供授权委托书;

④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按上述要求提供以上资料的作资审不合格处理;

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代理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签到,并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未按以上要求,其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予以否决。

 

 

 

、本次招标采购联系方式:

招标人:(公章)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新北区衡山路8号常州市新北区政府  

联系人:邵工

电话:0519-85101287                       

日期:20222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常州承宇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女士

报名联系电话:0519-81009985

技术问题电话:0519-81009985     电子邮箱:1476883970@qq.com

   址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中路18号5楼

日期:20222


附件1

零星采购投标报名表

招标单位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投标单位报名情况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投标报名时间

投标报名接受人审查意见

         
             审查人签名:      日期:   

备注

1、投标报名人应如实填写;
2、所有资料、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当相符、原件由接受人审查后退还,复印件留存;
3、投标报名结束后,招标人应当进行汇总并报送单位领导小组备案。

 

 

 

 

附件2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的法定代表人。为实施、完工和保修        的项目,签署上述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章)

日期: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复印件

粘贴处

(可另附)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农业农村局

本授权委托书宣告:本人          (姓名)系                  (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为我单位代理人,该代理人有权在             项目采购的投标活动中,以我单位的名义参加投标报名、资格预审、签署投标书和投标文件、与招标人(或业主)协商、签订合同书以及执行一切与此有关的事项。

代理人在其权限范围及代理期限内签署的一切有关合同、协议和文件,我单位均予以认可并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送达你单位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委托期限: 至本项目结束。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被授权人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电话:

通讯地址:

被授权人签名: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月   日

被授权人

身份证复印件

粘贴处

(可另附)

 
联系人:费女士  电 话:0519-81009985  手 机:15061998290  邮 箱:825990080@qq.com  地 址: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中路18号5楼
常州承宇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苏ICP备2021056429号-1   迅捷网络设计制作

服务热线

0519-81009985

微信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