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和采购公告
 
常州光辉食品添加剂、常京化学、明谛树脂、江苏永达药业淘汰全厂生产装置节能量认定报告编制项目
更新时间:2022-02-22 点击:1194 项目编号:承宇采竞磋2022007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常州光辉食品添加剂、常京化学、明谛树脂、江苏永达药业淘汰全厂生产装置节能量认定报告编制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常州承宇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中路18号5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311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承宇采竞磋2022007

项目名称:常州光辉食品添加剂、常京化学、明谛树脂、江苏永达药业淘汰全厂生产装置节能量认定报告编制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约29万元

采购需求:

1)项目规模:本项目最高限价为29万元。

2)质量等级要求:

依据《江苏省项目节能量交易管理办法(试行)》(苏政办发〔2015〕27号)、《江苏省项目节能量交易实施细则(试行)》(苏经信节能〔2015〕410号)、《节能量审核报告(淘汰生产装置项目)》、《企业节能量计算方法》(GB/T 13234-2009)等相关要求,审核常州光辉食品添加剂有限公司、常州常京化学有限公司、常州明谛树脂有限公司、江苏永达药业有限公司淘汰全厂生产装置资料及现场情况,编制节能量审核报告,得到有关管理部门认可,并出具节能量证书。

3)本次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常州光辉食品添加剂有限公司、常州常京化学有限公司、常州明谛树脂有限公司、江苏永达药业有限公司淘汰全厂生产装置节能量认定报告编制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4)合同履行期限:中标人 30 日历天内完成节能量认定报告编制工作,并出具节能量证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223 202231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常州承宇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常州市太湖中路18号5楼)

3.方式:报名成功后,发送招标文件电子邮件。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31114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中路18号5楼

五、开启

时间:202231114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中路18号5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需提供资料

1)报名申请表(原件,格式见附件);

2)法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格式见附件);

3)信用承诺书(原件,格式见附件);

4)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证明报告(加盖单位公章)。

资料齐全、符合要求的由代理机构发放招标文件,报名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开标后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2、磋商保证金:无需缴纳

3、特别提醒

疫情期间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当事人应严格按照疫情期间管理要求,服从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健康信息登记等各项疫情防控规定。进场后请保持安全距离,分散等候,不得扎堆聚集,事完即走。自觉服从安保及引导人员的指挥和管理。对于参与开评标活动的投标供应商(仅限1人参加开标),应事先如实填写《疫情期间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在进入评标现场时,请凭《疫情期间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和本人身份证原件、苏康码(或我的常州APP健康码)方能到指定开评标场所。

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企业法定代表人办理招投标事宜可不提供授权委托书)及第二代身份证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签到,并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未按以上要求,其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予以否决。

5、磋商文件售后一概不退。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概不退还。一经报名,投标人不得更改为其他投标人名称。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江苏常州滨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址:常州市新北区东海路常州滨江国际企业港1号楼

联系17706125658万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常州承宇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中路18号5楼

联系方式: 0519-81009985 

   址:http://www.jsxypg.cn/

   箱:jsxyjs@vip.1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龚国伟

联系方式: 0519-81009985 13861281203

 

 

附件1:

投标报名申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全称(公章):

现委托          (被授权人的姓名)参与常州承宇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此项目的投标报名工作。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答疑补充等相关文件都须供应商在相关网站上下载,本单位会及时关注相关网站,以防遗漏,并承诺不以此为理由提出质疑。

法人代表人(签字并盖章):

拟投项目负责人姓名:

被授权人姓名:             联系电话:

第二代身份证号码:

接收招标文件指定电子邮箱:

注:本表以上内容填写均需打印,以下内容需由被授权人本人在代理机构报名时现场填写。

报名时间:

被授权人签字:

*注:投标人应完整填写表格,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全部责任。


附件2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投标人名称:

地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的法定代表人。为实施             号) 的工作,签署上述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双面复印件)粘贴处


2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___________(姓名)系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__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次投标中我单位的合法代理人,全权负责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签订合约以及与之相关的各项工作。本投标人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本授权书于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签字或盖章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职务:                                       联系电话:

单位名称:                                   地址: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职务:                                       联系电话:

单位名称:                                   地址:

身份证号码:

 

投标人公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开户行:

帐号:

 

代理人身份证

(双面复印件)粘贴处

 

 

 

 

 

备注:

1.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2.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


 

附件3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为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供应商形象,本单位在参与政府采购过程中,自愿作出以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二、本单位已经阅读并充分理解《常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自愿按照《常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发生失信行为将记录并公开到“信用常州”、常州市政府采购网。

三、本单位提供给注册登记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司法部门、行业组织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交的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四、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动接受行业监管,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违法失信经营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五、承诺本单位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

   六、承诺本单位自我约束、自我管理,重合同、守信用,不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宣传、违约毁约、恶意逃债、偷税漏税、价格欺诈、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七、承诺本单位在信用中国(江苏)网站中无违法违规、较重或严重失信记录。

八、承诺本单位提出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

九、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作出的其他承诺。                                         

十、承诺本单位承诺本单位若违背承诺约定,经查实,愿意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和信用管理部门相应的规定处罚,承担违约责任,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一、承诺本单位同意将以上承诺事项上网公示,违背承诺约定行为将作为失信信息,记录到常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并予以公开。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月   日


附件4

疫情期间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个人住址


单位电话


个人手机


人员身份

□采购人代表  □投标人代表  □评标专家

参加: □ 开标 □ 评标

项目名称


个人健康情况

有无发热、乏力、干咳、气促情况 □有 □无

14天内是否来自(或途径)疫情重点地区和高风险地区?

□否     □是 ,到达时间为:

14天内是否离开过常州? □否   □是

离开常州往


返常日期


途径(换乘)


途径日期


14天内是否有与来自疫情重点地区和高风险地区的人员接触情况?

□否 □是 ,接触时间为:

本人承诺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如有不实,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

 

申报人(签名):

 

单位(公章)

日期:

存在瞒报或审查不严的企业,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在诚信体系中予以记录,并报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联系人:费女士  电 话:0519-81009985  手 机:15061998290  邮 箱:825990080@qq.com  地 址: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中路18号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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